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双减”政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通知要求,经研究,结合实际学校开展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相关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指导思想,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以 “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治理和打击学校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教师有偿补课问题,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队伍,树立良好的教育行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治理对象
学校在职教干教师。
三、治理内容
1.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下补习班讲。
5.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治理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
1.深入学习教育。学校要制定专项治理活动方案,根据治理内容及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到人。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加大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相关规定的学习教育力度。
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教研组、年级组讨论交流、知识测试、身边案例警示等方式,让全体教干教师学深学透《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拒绝有偿补课。
2.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各种社会媒体、校园网、广播、电子屏幕、公示栏、家长学校、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广泛宣传全市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情况,把治理工作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干部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自觉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1.认真查摆问题。教师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方式,逐校逐人摸清、摸实有偿补课情况。各学校要建立工作台帐,在官方网站、公示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
问题,要逐件落实,及时处理,及时回应。2.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校长和在职教师要分别签订《中小学校杜绝有偿补课承诺书》和《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郑重向社会承诺不组织、不参与有偿补课活动,自觉执行承诺书要求,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集中治理阶段
1.全面监督检查。成立专项检查组,学校开展全面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监督方式、问题受理、案件查处以及督学督导工作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和诱导家长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下补习班讲等情况。市教育局将成立督查组, 对各县区、开发区专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2.加大惩处力度。对有禁不止的学校、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曝光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于从事有偿补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实效,避免走过场。
(二)强化执纪问责。
对顶风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评先树优中“一票否决”,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三)建立长效机制。
学校要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学校常规管理,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将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列入教育督导,将不组织、不参与并抵制有偿补课作为学校和教师日常管理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将专项治理与长期监管相结合,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常住不懈、决不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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